润滑油调合需要排污许可证吗?

举报 2023-04-02 19:17 编号:1359

润滑油调合需要排污许可证吗?

2019年07月19日,根据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和润滑油润滑剂深加工扩建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位于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路188号,项目东临力元新材、南临湖南金富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西临海德路,周边150m内无居民,于2017年10月投资50000万元建设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润滑油润滑剂深加工扩建项目,项目环评设计建设内容为扩建15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循环生产线、25万吨/年润滑油调和生产线、1.5万吨/年润滑剂生产线,废白土、油泥、油渣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生产线,目前仅完成扩建15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循环生产线的建设,该生产线于2019年3月完成,2019年4月竣工,本次仅对扩建15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循环生产线进行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22%。
 序号类 别情 况 说 明 1项目名称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和润滑油润滑剂深加工扩建项目(阶段性验收) 2项目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路188号 3建设单位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占地面积90亩 6概算投资额(总投资、环保投资)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26% 7实际投资额(总投资、环保投资)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22% 8开工建设时间2017年10月 9竣工时间2019年04月 10试生产时间2019年05月 11环评及批复2017年09月由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2017年10月09日通过了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文件号:
经环建[2017] 37号) 12主要环保设施污水处理站、蒸馏塔不凝气脱气塔尾气回收装置系统1套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和润滑油润滑剂深加工扩建项目(阶段性验收)于2017年09月由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2017年10月09日通过了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文件号:
经环建[2017] 37号)。
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2019年04月竣工,2019年05月试生产,于2017年09月30日申领了排污权证,于2019年01月27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43076119010002)。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22%。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
仅对扩建15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循环生产线进行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验收内容: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和润滑油润滑剂深加工扩建项目(阶段性验收)扩建15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循环生产线在竣工后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对该项目废水和废气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的查验、监测等工作。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更加有效处理和减少逸散的有机废气,企业内增设了一套小型不凝气燃烧炉处理装置用于处理有机废气,有利于环境的改善,此变动属于小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所述基本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
 (1)生活废水:
项目内劳动定员35人,用水定额参照湖南省地方标准《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2014)表28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指标,用水量按住宿人员用水量约150L/人•d,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按企业每年正常生产300天计,则生活用水量为5.25m3/d(1575m3/a),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80%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2m3/d(1260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德山污水处理厂; (2)生产工艺废水:
包括原料油罐废水、蒸馏塔冷凝水,产生量约2500 t/a,主要污染物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经开区污水管网; (3)地面冲洗废水:
主要污染物因子为石油类,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经开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 本项目蒸馏塔不凝气、润滑油精制溶剂回收不凝气、减压塔抽真空尾气及溶剂精制脱气尾气、加热炉烟气、导热炉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不凝气燃烧炉烟气和燃气锅炉(备用)烟气。
 (1)蒸馏塔不凝气:
预蒸馏塔、减压蒸馏塔产生塔顶轻质燃料油,在冷凝过程中产生不凝气,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与抽真空尾气(含有少量的有机挥发物)一同送往加热炉燃烧。
 (2)润滑油精制溶剂回收不凝气:
润滑油精制溶剂回收蒸馏塔塔顶气冷却时产生不凝气,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这部分气体与脱气抽真空尾气(含有少量的有机挥发物)一同送往加热炉燃烧。
 (3)减压塔抽真空尾气及溶剂精制脱气尾气:
减压塔抽真空尾气及溶剂精制脱气尾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管道送往加热炉燃烧。
 (4)加热炉烟气:
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对外环境的污染较小,燃烧烟气经20米高烟囱外排。
 (5)导热炉烟气:
采用优质油或清洁燃料天然气,对外环境的污染较小,燃烧烟气经15米高烟囱外排。
 (6)污水处理站臭气:
污水处理站臭气的主要污染物因子为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经喷淋和UV光解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少部分逸散臭气通过空气流动稀释扩散,周边绿化吸收。
 (7)小型不凝气燃烧炉烟气:
采样清洁燃料天然气,对外环境的污染较小,燃烧烟气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
 (8)燃气锅炉烟气:
本项目设置有一台10t/h的天然气锅炉作为备用锅炉,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对外环境的污染较小,燃烧烟气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
 (三)噪声 本工程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真空泵、风机、输油泵、冷却塔等设备产生噪声,其源强声级在79.7~88dB(A)之间,通过选用厂房隔声、门窗隔声,优先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方式进行消音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其中一般固废包括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油泥、油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白土。
 (1)生活垃圾:
项目内劳动定员35人,人均垃圾产生量约1kg/天,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0.5 t/a,经收集后及时清运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油泥:
产生量约75 t/a,属于危险固体废物,编号为HW08,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3)油渣:
减压蒸馏塔结焦产生少量油渣,产生量约1.5 t/a,属于危险固体废物,编号为HW08,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4)污水处理站污泥:
产生量约3 t/a,属于危险固体废物,编号为HW08,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5)废白土:
产生量约540 t/a,属于危险固体废物,编号为HW08,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选取废水总排口的5个主要污染因子,通过连续2天、每天4次的监测,废水总排口废水中各污染物因子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且同时满足德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在废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出口设1个监测点位。
通过连续2天、每3次的监测,废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加热炉和不凝气燃烧炉废气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表4中二类标准,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燃气锅炉(备用)废气排气筒出口中各污染物因子的监测结果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导热炉废气排气筒出口中各污染物因子的监测结果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标准。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监测在厂界四周各设1个监测点位,共4个监测点位,通过连续2天、每天3次的监测,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和硫化氢的监测结果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侧昼、夜间噪声测试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4a类(西临海德路)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其中一般固废包括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油泥、油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白土。
 一般固废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及时清运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危险固废处置措施:
油泥、油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白土均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总量为:
化学需氧量0.16t/a,氨氮0.01t/a,二氧化物4.42 t/a,氮氧化物9.08 t/a,均符合环评批复中相关要求。
 五、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周边150米内无居民,工程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和润滑油润滑剂深加工扩建项目(阶段性验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环评及审批部门要求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申领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并已备案,备案号为430761-2019-008-L。
企业内增设了一套小型不凝气燃烧炉处理装置用于处理有机废气,有利于环境的改善,此变动属于小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所述基本一致,无变动。
经现场检查和采样监测,废水、废气和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到位,满足主题工程的需要,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验收监测报告资料真实,内容全面,验收监测结论可信。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要求得到了落实。
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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