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南京江北新区主导产业引进人才时应符合由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在宁创办企业等之一条件。
1. 创业类企业的行业领域,应符合江北新区主导产业。
2. 创新类人才引进单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由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在宁创办企业;
(2)市级重大科创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服务业),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独角兽企业、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
(3)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4)企业引进的人才符合省“双创计划”创新类条件,并经产业平台(街道)推荐的企业。
(三)其他
1. 对各产业平台、街道重点推荐的优秀项目,可放宽对学历、职称、出资方式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推荐申报。
2. 优先支持符合2023年国家海外引才计划、省“双创计划”申报条件的人才。
3.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报对象不可申报,或将被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为同一年度其他申报人的团队成员;同一年度在不同区(园区)以同一项目或者不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多个申报人使用同一项目进行申报;使用违规违法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及成果等。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