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管理。
2019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本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发改办法〔2019〕752号),其中公开内容、依据、期限、主体、合同履行主体和变更信息渠道等提出标准和规范。
修改稿进一步明确,依法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当披露合同履行信息,包括重大项目变更、重大合同变更、合同中止和取消、履约验收、价格结算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所有投标人及社会监督。
针对一些故意拖延的低出价者以延长工期等方式谋求增加合同金额,修订稿增加了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有效措施。
在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合同目的的情形。
不能实现或者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针对实践中招投标和履约环节中出现的“两张皮”问题,修改稿明确规定了投标人履约和验收责任,要求投标人及时组织中标人履约工作。
相关的国家法规和合同协议。
在开展检查验收的同时,还规定有关行政监察部门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通过加强履约验收和绩效评价,防止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合同履行双方义务。
五是加大对招投标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23个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联合惩戒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备忘录》(发改条例[2018]457号),其中规定:投标活动中恶意压价 对中标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惩处处”。
修改稿针对现行《招标投标法》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方面,完善相关法律责任规定,大幅加大对违法分包、分包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
;另一方面;加强招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当事人信用记录,依法对违法主体进行信用惩戒,明确市场主体严重失信行为属于禁止性行为。
投标。
(二)深化采购制度改革。
财政部深入贯彻落实《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采购制度设计,在实践中解决采购低成本、多发包等问题。
一是规范采购要求和绩效验收管理。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需求和绩效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采购人加强需求论证和社会参与,科学合理确定采购要求,严格规范合同履约验收的实施,对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强制供应商审慎报价。
二是完善采购交易规则。
鉴于部分采购项目的技术复杂性和性质质量特殊,无法提前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
该法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建立了“先明确需求,后综合评分”的两阶段采购模式,避免了交易可能造成的恶性竞争。
修订完善《采购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规定除技术和服务标准统一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外,还应采用综合评分办法。
并授权评标拒绝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产品或不能真诚履行的过低报价。
对技术复杂、性强的采购项目进行明确,经预算主管单位同意后,采购人可选择相应领域的评审。
三是规范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
印发《财政部关于采购活动信息记录查询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单位信用信息采购活动。
限制有关失信主体参与采购活动。
设立采购网专栏,记录采购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为“信用中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网站共享信息。
四是禁止分包,规范分包行为。
根据《采购法实施条例》,采购合同不得转包。
关于分包行为,印发了《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明确采购人允许分包的,应当在采购中明确具体分包业绩文件。
明确了含量、数量和比例质量及服务保障承诺本公司为切实做好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本着“为下一代的健康负责”的宗旨,提供、安全食品,并对质量、数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郑重作如下承诺: 一、遵守一切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对于食品流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任何时候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各品种均经卫生、防疫、质检等职能部门严格检验检疫,杜绝质量伪劣产品,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以一罚五十。
如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还同意没收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的害的;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⑦超过保质期限的。
二、在服务期限内按时、按质、按量将食品原材料配送到所负责标段的各级各类学校;送货品种、数量准确,所有送货数量以客户验收为准。
每天的供货时间(包括客户临时加单、补货)由客户,如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扣款当次金额10%,超过1小时扣款30%。
三、本公司提供的肉类每方肉上均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同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提供的冰冻类原材料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四、我方可以派专车和专人,提供全天候的跟踪服务,客户的任何需要都得到即时的落实。
五、我公司有关负责人每月定期上门回访跟踪客户,随时了解客户各种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做出处理。
六、本公司设立电话专线、专员为该项工作提供24小时服务,全天候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并上门服务,时间解决业务往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人力资源规划2.1年度人力资源规划:总部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为人力资源部)每年四季度,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汇总、分析公司各部门下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整体规划公司人力资源,制定公司下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报总部行政会议核准。
2.2年度人力资源计划的内容包括公司各部门该年度内定岗、定编、定员情况及全年度整体薪资预算、新员工招聘计划、员工培训计划等。
2.3部门人力资源计划:各部门应在每季度初,对上季度本部门人力资源计划使用和实际状况进行比较,并提出下季度人力资源调整计划,由人力资源部依审批权限报请核准。
2.4季度人力资源调整计划包括:部门人力资源的现状、实际使用状况与计划的比较,下个季度的用人申请及预计用人的时间等。
2.5人力资源部根据总部行政会议批准的人力资源计划,有责任被录用的员工,均在被批准的预算计划之列。
凡在预算之外的名额须依审批权限重新报请核准。
3.0招聘、甄选3.1 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组织结构图,会同各部门制定明确而清晰的部门职能,并确定各部门职位体系。
3.2 职位体系的任何版本,均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有效使用。
不准使用任何职位体系内未有规定的职位、职衔。
任何职位体系的变更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它部门就修改的内容,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有关的建议。
3.3 本公司所需人员,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按德、能、勤、绩,择优录取。
3.4本公司各部门需要招聘人员时,须先填写《人员需求计划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依审批权限报请核准后进行招聘。
3.5 本公司的招聘方式包括: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网上招聘或个人推荐等方式。
招聘方式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要确定,并制定招聘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3.6 任何招聘途径所得应聘者的资料,均属公司资源,人力资源部应建立人力资源库,对所有应聘者资料进行分类、保存,并统筹安排。
3.7负责面试/考核的人员由招聘部门招聘岗位直属主管级以上人员及人力资源部主管级以上人员担任。
3.8 本公司聘用各级人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
所有应聘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招聘部门做出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
公司依据工作实际需要,可随时调整员工的职务、职级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6.2 公司各部门如有需要在公司范围内迁调员工,须由部门负责人填具《员工迁调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依审批程序报请核准,并发出《员工迁调通知书》后,方可迁调。
6.3员工调职前,将公司所配物品,包括电脑设备、书籍资料、办公用品等交还行政部,或根据需要,依公司资产转移有关规定进行转移申请和转移登记。
6.4 迁调如涉及职级薪资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出具《员工薪资通知书》通知本人与财务部,生效日为迁调的实际到位日。
6.5员工接到迁调通知后,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须于十日内、其他人员须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如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务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但长以五日为限。
6.6如员工迁调至异地公司,奉调员工可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报销单位为奉调员工新至的公司。
6.7 迁调员工离岗后,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由其直属主管代理或人员代理。
7.0 培训7.1 公司为各级员工提供不同阶段的培养训练,员工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7.2 每年年初,人力资源部应在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中,拟定公司全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7.3 员工有权利和义务按有关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
7.4 培训分为以下几类:1)入职培训:凡公司新员工入职后均应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制定。
2)在职培训: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培训需求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项专题讲座和进行技术交流,对在职员工进行培训。
3)脱产学习:经主管经理核准,员工可参加公司外的短期培训和学术交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支付相关培训费用。
如有需要,公司可要求参加脱产学习的员工与公司签署培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业余学习: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自发的学习活动,公司可提供必要的、合理的支持。
5)职员定期企业内训:包括事务班和技术班。
事务班:培训对象为集团各子公司总经理和集团各部门经理;培训内容为业务策划、经营管理、领导技巧等经理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技术班:培训对象为集团总部技术人员及各分公司技术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培训内容为公司代理商品技术研讨、新产品技术学习等。
7.5员工参加各类培训的考核成绩,均需记入员工档案,以备查考。
公司奖惩事项,由部门负责人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警告可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核定外,其余均须由人力资源部依审批权限报请核准。
9.4 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以奖励或惩处事项,可视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依审批权限报请核准后分别予以奖惩。
9.5 同一年度功过可以相抵,具体视情形而定。
10.0离 职10.1合同期内,须严格遵照《员工聘用合同书》有关条例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0.2员工申请离职经直属上级、集团总经理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依审批程序报请核准,未经批准前不得离职,否则扣发该月份工资及毕业证书。
10.3员工离职前,将公司所配物品(包括电脑设备、书籍资料、办公用品),如住宿还须将宿舍物品交还给公司并交接好有关的工作。
10.4各种离职手续办妥后,由人力资源部出具《员工薪资通知书》通知本人与财务部结算薪金,止薪日为员工终止工作之日。
10.5薪金结算:(1)合同期内本公司员工因故提出离职获准者,公司发给正常工资。
(2)未经获准而擅自离职者,从离职之日起,聘用合同自动解除,公司不发给任何薪金,如有对公司财物交接不清者,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
(3)除名处理的,按国家有关法律与公司规章制度予以相应处罚后,结算其正常工资。
(4)公司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依照《员工聘用合同书》有关约定条款执行。
10.6员工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并结算薪金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10.7合同到期:合同期满个月,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一、生产场区周围保持清洁,源,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二、原材料要符合卫生要求,采购员采购食品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三、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盛装原材料的容器要定期清洗。
仓库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四、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有效;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虫等检查和打扫卫生。
五、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在使用前清洗消毒,用后要清洗。
六、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灭蚊蝇灯、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办公室,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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